這起案件中的、家庭中的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等需要特別保護人群的權益,最高法工作報告每年都有專門篇幅提及,它倡導了一種怎樣的觀念呢?
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 郭競坤:家事審判歷來是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的重要內容。重視家庭、夫妻和睦、尊老愛幼,是中華民族重的傳統(tǒng)美德,也是家事審判的重要價值追求。
贍養(yǎng)老人本是天經地義的事,近年來卻由于多種原因出現(xiàn)一些不養(yǎng)老、敬老的問題。有些案子中,老人不要錢,就是希望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。當前,人民法院在審理涉老年人的案件時,從側重財產權益保護,逐漸擴展到對老年人的財產、安全、情感需求的全面保護,促進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,保障“老有所養(yǎng)”。
此外,在前些年深化家事審判改革的基礎上,各級法院不斷加大對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。比如,堅決反對家庭暴力,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反家暴機制,為受害者筑起“隔離墻”。還有我們剛才講的,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,增強留守兒童自我保護及家庭保護意識等等。通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,倡導“家和萬事興”的理念,讓中華民族重視家庭的傳統(tǒng)美德代代相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