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訴人:林小姐
投訴來源:深圳市消委會
投訴對象:順豐速運有限公司
投訴要求:賠償
投訴進(jìn)度:和解中投訴
投訴內(nèi)容:(以下為投訴人林小姐訴稱)
本人2018年2月8日通過順豐速運寄郵件,郵寄的是價值5000元的護膚品,快遞費12元。2月10日快遞遺失,本人無法接受商家只賠償700元。現(xiàn)訴求:按物品原價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