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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外代購”走私奢侈品月獲利300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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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外代購”走私奢侈品月獲利300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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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深圳海關破獲一起以“海外代購”名義走私奢侈品大案,查證案值高達3.2億元。

深圳晚報2019年10月30日訊 (記者李超通訊員鄒倩蕓)近日,深圳海關破獲一起以“海外代購”名義走私奢侈品大案,查證案值高達3.2億元。今年9月11日,深圳海關聯(lián)合上海海關及地方公安部門開展“使命2019-18”打擊奢侈品走私專項行動,搗毀一個特大奢侈品走私網絡,現場查獲愛馬仕、巴黎世家、LV、Prada、Gucci等奢侈品牌服飾、箱包、手表等105箱。

涉案團伙走私奢侈品案值3.2億元

2018年10月,深圳海關在西九龍站口岸查獲兩宗“水客”夾帶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,經緝私部門初步分析,這兩名當事人屬于同一職業(yè)團伙,存在團伙性走私嫌疑。海關緝私部門迅速成立情報研判小組開展深度分析調查,一個特大奢侈品走私犯罪網絡逐漸顯露出來。

今年以來,緝私人員多次前往上海調查取證,基本掌握了上海優(yōu)某公司為國內客戶代購奢侈品,以旅檢渠道“水客”行李夾藏、國際快件渠道偽報品名等方式將貨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實,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網絡的組織架構和團伙成員,遂決定開展收網行動。

9月11日早晨,70名緝私人員在上海、深圳兩地集結完畢,上午10時,13個行動組同步抓捕目標人物、查緝公司,一舉摧毀該犯罪網絡,打掉走私團伙3個,抓獲涉案人員9名,現場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飾、手表等一批,凍結18個涉案賬戶。根據緝私部門掌握的證據顯示,涉案團伙自2016年以來走私奢侈品案值達3.2億元,涉稅6000余萬元。

走私分子以“海外代購”名義招攬客戶

海關緝私人員介紹,以夫妻劉某、沈某為首的上海優(yōu)某公司以“海外代購”的名義招攬客戶,通過7個社交賬戶接受國內客戶的訂單,組織人員在意大利、美國等境外購買名牌服飾、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該公司的香港倉庫,再以國際快遞偽報品名、低報價格方式將奢侈品直接寄送給國內客戶,或雇請“水客”團伙以行李夾藏方式從深圳旅檢口岸走私入境,再快遞發(fā)送給國內客戶。

海關緝私人員介紹,根據賬冊顯示,該團伙每月盈利額達300萬元。劉某、沈某夫妻倆從中獲利巨大,不僅在上海市中心區(qū)購置了高檔住宅,還擁有勞斯萊斯等多輛豪車。

在嫌疑人劉某位于上海市黃浦區(qū)、虹口區(qū)的兩處公寓內,緝私人員查獲大量吊牌齊全、包裝完好的奢侈品牌服飾、箱包、手表等。經過緝私人員連夜整理清點,所有貨物共裝箱105箱,目前已交由專業(yè)機構鑒定。

記者了解到,該團伙走私入境的奢侈品品牌多、物品種類豐富,不僅有大眾熟知的愛馬仕、巴黎世家、LV、Prada、Gucci等一線奢侈品大牌,還有很多大眾不太熟悉的國外輕奢品牌。價格最高的有30萬元以上的伯爵名表,最低的是一兩千元的T恤,從手表、箱包到服飾、墨鏡、鞋子,應有盡有。

小提醒:如何區(qū)分代購與走私

代購與違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?在什么情況下,代購會“升級”為走私?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透露,海外代購行為本身并不違法,并不必然構成走私罪,是否違法取決于代購者是否申報和繳納稅款。

據介紹,目前,國家對于普通入境旅客,對其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行李有相應的免稅額(5000元人民幣)規(guī)定,超出免稅額規(guī)定范圍需主動申報納稅。而“代購”的商品是屬于商業(yè)盈利目的物品,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稅,必須主動申報納稅。

海關緝私人員告訴記者,以藏匿、偽裝、瞞報、低報或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(jiān)管,運輸、攜帶、郵寄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、物品進出境的,均屬于走私違法行為;一旦偷逃應繳稅款在10萬元以上,或者1年內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將構成走私犯罪,將承擔刑事責任。

深圳海關溫馨提醒廣大旅客,境外購物特別是購買奢侈品入境,要依法申報,切勿貪圖蠅頭小利,或替人帶貨走私以身試法,結果將得不償失。

[責任編輯:田志強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