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你的母親被多人當面極端凌辱,你會不會拿起武器激動反抗?
老謀子拍的《第二十條》有三個原型案件,正是這三個案件讓刑法第二十條變成了現(xiàn)在的樣子,讓老百姓在面對不法侵害時能勇敢面對,沒有顧慮。
第一,電影里的主線案件“王永強反殺案”部分案情取自于歡案。
2016年,山東聊城。女企業(yè)家蘇銀霞在兒子于歡面前遭到11名催債人凌辱,時間長達一小時。其中杜志浩脫下褲子對蘇銀霞進行極端侮辱。當時22歲的于歡拿起水果刀亂刺導致4人受傷,其中杜志浩失血過多休克死亡。一審于歡犯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認定防衛(wèi)過當,刑期縮短至5年。
第二,還是“王永強反殺案”,部分作案過程取自于“昆山反殺案”,也叫“于海明反殺案”。2018年,江蘇昆山。劉海龍駕駛寶馬車強行并道,與騎自行車的于海明發(fā)生摩擦。劉海龍拿出砍刀擊打于海明后,砍刀掉落在地上,被于海明反搶并追砍、捅刺。隨后劉海龍搶救無效死亡,經(jīng)公安機關偵查、檢察機關提前介入,僅僅4天后于海明就被認定為正當防衛(wèi),不負刑事責任。
第三,電影里韓雨辰學校廁所見義勇為、張貴生公交車見義勇為,原型是趙宇案。2018年,福州。趙宇見樓下女子遭一男子毆打,路見不平,拔刀相助,毆打男子李某致其重傷。一開始被認定為防衛(wèi)過當,當檢察院介入后糾正為正當防衛(wèi)。所以,總結這三個案件,怎么認定行為是否為正當防衛(wèi)?那就是站在一般人的視角上去考慮問題,而不是開啟上帝視角。
當你的母親被多人當面極端凌辱,你會不會拿起武器激動反抗?當你被一個文身大漢拿著砍刀追打,即使砍刀掉落,即使文身大漢已經(jīng)逃跑,你在當下會不會因為恐懼他找人報復而追砍幾刀?當你遇見霸凌,鼓起勇氣見義勇為的時候,你是會讓勇氣傾瀉而出,還是瞻前顧后及時收手?
我們大多數(shù)人都會做出同樣的選擇,因為我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。
那什么時候會被認定是防衛(wèi)過當?
第二十條寫的是: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。意思就是只有行為和結果都過當才算防衛(wèi)過當,當有一項沒過當都算正當防衛(wèi)。比如說一名女子在地鐵上遭遇了咸豬手,女子用書本敲了男子一下,但是男子突發(fā)心臟病死亡了,這就屬于行為沒過當?shù)Y果過當了,算正當防衛(wèi);如果女子用膝蓋頂男子下體導致男子輕傷,這又屬于行為過當了但結果沒有過當,也算正當防衛(wèi)。
這種解釋就給了普通人極大的反擊空間?!稓⑺酪恢恢B》中有一句話:勇氣就是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會輸,但仍然去做,并且無論如何,都堅持到底。所以,當命運之手把我們交付于特殊時刻的時候,愿我們都能有想象中那么勇敢。
評論員:靳家興
編輯:梁煖
校審:葉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