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玲說法|律師快問快答:3.15,您想要的消費維權答案在這里
2021-03-15 18:37
來源: 深圳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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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玲說法|律師快問快答:3.15,您想要的消費維權答案在這里

關注網絡熱點,直面網友關切。張玲說法,聯(lián)手深圳市律師協(xié)會,請來深圳專業(yè)律師,從身邊網事入手,讓法律好懂好用,做你身邊的法律智庫。歡迎你把更多的法律案例和困惑告訴我們,我們請律師來解答。(電話:83521468,傳真:83911897,郵箱:zhangl@sznews.com )

 

保護消費者權益,2021年的主題是“守護安全,暢通消費”。(本網資料圖片)


見圳客戶端.深圳新聞網2021年3月15日訊(記者 張玲)又到“3.15”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,今年的主題是“守護安全,暢通消費”。作為消費者,你是否遇到過消費陷阱?今天的張玲說法,請出有著16年執(zhí)業(yè)經驗的浙江天冊(深圳)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陳偉律師做一次快問快答,集納梳理常見的消費投訴案件,希望能給各位提供法律維權的指引。

 

記者問:辦理預付式健身卡之后,健身房關門停業(yè),能要求退款嗎?

消費者張三購買健身年卡一張,2個月后發(fā)現(xiàn)健身房已經關門停業(yè)了,客服人員告知年卡一經售出,概不退還。張三要求退還全部款項,該如何維權?

陳偉律師點評:

本案中的消費方式為預付式消費,預付費式消費也稱提前消費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五十三條規(guī)定,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,未按照約定提供的,消費者可以要求退回預付款,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、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。

鑒于目前經營者已經關門店停業(yè),不能提供約定的服務,張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相應款項,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經營者收到上述請求后,應當在十五日內辦結。“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,明確表示不予退款,或者自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退款的,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?!?/p>


食品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,也是消費維權的重點之一。(本網資料圖片)


記者問:第三方平臺購物商家遲遲未發(fā)貨,能要求平臺退款嗎?

朱某通過第三方平臺的小程序購買生活日用品,商家遲遲未發(fā)貨,現(xiàn)商家小程序因違規(guī)已暫停服務,吳某無法聯(lián)系到商家協(xié)商退款。請問,吳某能向第三方平臺主張退款嗎?

陳偉律師點評: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十四條規(guī)定:“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,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的,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?!?/p>

“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,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。”本案例中,朱某能否向第三方平臺主張退款不能一概而論。需要了解清楚第三方平臺是否存在違規(guī)行為,以及商家小程序停用的原因是什么。如果第三方平臺沒有過錯的,朱某可以直接向商家索賠,如第三方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的,消費者也可以向第三平臺要求賠償,第三方平臺有賠付的義務。


記者問:直播“帶貨”平臺是否需為產品質量承擔責任?

2020年國慶假期間,在某視頻平臺擁有上千萬粉絲的主播開了一場直播,推薦了某品牌大閘蟹,給品牌帶來了超過10000份訂單。2021年2月,越來越多的用戶表示存在發(fā)貨延誤,缺斤少兩、停止供貨等問題。視頻平臺隨后對該主播執(zhí)行扣除信用分、限時關閉購物車功能的處罰,并要求其及時處理退款及售后。請問,直播受委托“帶貨”是否需為產品質量擔責?

陳偉律師點評:

“直播帶貨”本質仍然是一種廣告行為,如主播代為宣傳或推薦,其身份相當于廣告代言人。具體到本案,由于直播推薦的大閘蟹屬于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食品,因此,經營者首先要承擔賠償責任,若證實廣告代言人為虛假推薦,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,應當承擔連帶責任。


 停車場如果單方面漲價,涉嫌侵害車位租賃者知情權。(圖文無關,本網資料圖片)


記者問:停車服務費用單方漲價,車主該如何處理?

何某在上班地點租了一個停車位,并在物業(yè)公司的APP上充值費用,后該商家在未通知的情況下,將收費標準從400元/月漲至550元/月,且因停車位經常被其他車輛違停占用,導致其無法正常使用停車位。何某要求物業(yè)公司公開收費標準,并退回多收款項。

陳偉律師點評:

本案例中,物業(yè)服務公司作為停車位租賃服務的提供者,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提供服務,其在未通知何某并在未征得何某同意的前提下,單方面提高服務的收費標準,涉嫌侵害了何某的知情權,何某可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,要求商家履行接受監(jiān)督的義務,制定公開的收費標準。

“即便何某同意漲價,經營者也應當提供合約合規(guī)的對價服務,即提供能保障何某正常停放車輛的停車位;反之,物業(yè)公司則構成對何某的違約。何某可向物業(yè)公司主張繼續(xù)履行合同、減少價款、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?!?/p>


記者問:消費者在商場衛(wèi)生間摔倒可否要求商場賠償?

方某陪父母逛商場,母親在收銀臺外面的公共衛(wèi)生間不慎摔倒,被送至醫(yī)院治療,確診為腿部骨折。方某認為地面積水且未及時清理干凈是導致其母親摔傷的主要原因。商場認為已在衛(wèi)生間張貼了安全提示,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消費者摔傷是其自身不小心滑倒造成的。請問方某母親有權要求商場賠償損失嗎?

陳偉律師點評:

本案中,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商場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。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,商場作為經營場所的經營者,應對方某母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。

本案中,雖然經營者盡到了必要的安全提示,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安全保障責任,但是由于清潔時沒有采取一定的護損措施,包括豎立警示牌、建立作業(yè)區(qū)等,其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缺陷,因此應當承擔相應責任。 


記者問:看3D電影,電影院要求觀眾購買3D眼鏡是否合理?

春節(jié)期間,朱某為了和朋友一起看電影,在網絡交易平臺上團購了福田區(qū)某影院的兩張3D電影票。到達影院后,影院方卻要求朱某額外按照10元/副的標準購買3D眼鏡才能觀影。請問影院方的上述行為是否侵害了朱某的合法權益?

陳偉律師點評:

本案涉及到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。3D眼鏡是觀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,提供3D眼鏡是觀影服務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提供相關的眼鏡也是經營者的義務。朱某按照3D電影的票價購買了觀影服務,影院經營者就應當依約向朱某提供滿足觀影要求的全部服務,包括向朱某提供3D眼鏡等觀影設施。

影院將自身應承擔的服務義務拆分開來,轉嫁給朱某,加重朱某負擔,并以公示的方式告知,屬無效行為。經營者的上述行為違背公平誠信,屬于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行為,朱某有權要求影院退還上述購買3D眼鏡的款項。


【關于陳偉律師】

圖為陳偉律師。


浙江天冊(深圳)律師事務所律師/權益合伙人,執(zhí)業(yè)16年。

陳偉律師畢業(yè)于西南政法大學,具有律師、國家一級人力資源管理師、人力資源市場從業(yè)資格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等從業(yè)資格。

 

[編輯:劉曉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