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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好的舊車換新車?新車沒拿到,舊車也不翼而飛!原來是銷售員…

2018-09-30 06:33來源:深廣電第一現(xiàn)場

律師:職務行為4S店應擔責

對此,有律師就表示,趙某確系4S店的員工,在工作時間、工作地點,開展職務相關的業(yè)務,這明顯是一種職務行為。4S店在管理上明顯有重大漏洞的嫌疑,理應為此事對外承擔責任。

如果4S店的工作人員,把客戶暫時寄放,用來辦理上牌、維修等業(yè)務的車輛,也給賣了的話,4S店方面同樣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



記者:方應彬 編輯:盧貞君 美編:祥 審核:曾苑蘭



[責任編輯:劉婷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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